娶妇
(资料图片)
民国二十五年,沈奕雯十一岁那年,省府前街沈宅出了点事。
事情不大,也不小。奕雯的父亲老沈,把外室冯氏娶进了门。老沈有这位外室之际,奕雯才刚出世,如今十年过去,沈宅上下无人不知冯氏,进门早无新意可言,所以事情不大;不过在进门酒宴上,奕雯朝继母冯氏放了一枪,枪是真枪,弹是真弹,子弹擦着耳朵过去,削去了一个耳垂,耳垂上还有一条金镶璆琳的耳坠,因为见了血,流血的还是新夫人冯氏,所以事情也不能算小。枪响之后,举座皆惊,老沈也惊,但并不乱,出手夺了枪,卸了弹匣。枪被夺走,奕雯却也不乱,黑溜溜的眼珠子一动不动,看着对面的冯氏。而冯氏更不乱,扯了丝帕擦擦脸颊上的血迹,不动声色一笑,继续招呼宾客饮酒用馔,仿佛那耳垂是别人的,跟她毫无干系。
奕雯有枪,老沈早就知道。枪是她母亲的。奕雯的母亲惠葳,三年前出国,半年前来信离婚,老沈复信同意,但只同意了一半,不许女儿出国与母团聚。老沈固然知道奕雯有枪,却不相信她会用;可能也知道她会用,却不相信她会在这个时候用。在老沈眼里,奕雯当然还是个孩子,枪无非是个黑乎乎的玩具,所以这一切必然有幕后主使。惠葳远在国外,可以排除嫌疑;家里家外能当此大任者,又实在是找不出来,而冯氏毕竟刚进门便挨了一枪,势必得有个说法。所以经此一番,待宾客尽欢散去,新妇入了洞房,这洞房就不像是洞房了,变成了审案;审案的当然是老沈,陪审的是冯氏,被审的却不在——老沈端坐于千工床,双目如炬,对空气审来审去,觉得有必要把奕雯叫来过过堂,冯氏却不允,劝道:
“她还是个孩子。”
老沈暗喜,半晌不作声,闷道:
“孩子?都会冲人放枪了,还是孩子?”
冯氏只好耐心道:
“对孩子来说,也就是个玩意儿,她哪知道会要命?”
冯氏时年二十九岁,做老沈的相好已逾十年。冯氏是个聪明人,就算不聪明,十年相处下来,自家男人的脾气性子,也能摸得八八九九。
新婚之夜,老沈不肯洞房,偏要断案,意在给冯氏一个说法;或者谈不上给说法,只聊表一下安慰;又或者安慰也不必表,多少算是个态度。毕竟是沈家娶妇,毕竟是新娘子,刚进门就被继女打了一枪,削了一个耳垂,老沈不断断案子,不说说狠话,于人于己都不够圆。而老沈为人处世,力求一个圆满,这点冯氏自然明白,也乐意配合他把话说圆。眼前的情况是,老沈是亲爹,越是亲爹,越要在后娘面前做出大义灭亲的姿态;冯氏是后娘,越是后娘,越要在亲爹那里一副息事宁人的坚持,这样的亲爹后娘才有担待,才能搭伙过下去。
其实老沈和冯氏都明白,奕雯打的这一枪,到底是旁人幕后主使,还是她自己一时心血来潮,都缺乏实际意义,审案也是徒有其表;两人心里虽明白,嘴上却都不说。也正是因为你知道,我也知道,你不说,我也不说,所以都觉得默契,觉得对方好,觉得选对了人。于是事情到了这里就又变了,断案不必再是断案,可以变回洞房。
(未完,待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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